关于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巡回宣讲的通知
关于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巡回宣讲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经2014年9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立法目的宗旨、协商原则、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集体协商内容和程序、协商行为规范、集体协商争议处理、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做出具体规范。为帮助企业规范集体协商行为,完善集体合同制度,维护企业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横栏镇商会将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巡回宣讲,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5年8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8:30签到)
二、地点
横栏镇政府会堂
三、参会人员
企业负责人、企业工会干部、企业人事部
四、讲师介绍
徐小安,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中山分团副团长,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律师。历任第九、十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擅长办理劳动、民事、经济和刑事案件,先后担任过逾百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为中山市建筑行业集体合同和中山市灯饰照明行业集体合同提供过法律服务。在国家、省、市各级刊物上发表文章多篇。多次获得市总工会和省市两级律协表彰。
五、其他事项
会议内容重要,请各会员企业落实好人事经理及工会主席(职工代表)参加宣讲会,并于8月12号(周三)下午4:30前将报名回执传真或致电镇商会秘书处。
联系人:黄青霞(18022111219),办公电话:0760-87683838;传真:0760-87553838。
附件:《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巡回宣讲报名回执
中山市横栏镇商会
2015年8月12日